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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月度动态(2020年7月份)

新规速递

1.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加有效地运用监管政策手段,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面临极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评价办法》着眼于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增量扩面”,提高首贷户、续贷、信用贷款数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敢贷、愿贷、能贷机制等要求,设置专门指标,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畅通政策传导渠道,确保疫情以来各项稳企惠企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以“正向激励为主,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区分度”为指导思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并行、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重、激励与适当约束并举”的原则,规定了以下事项:一是明确评价内容,设置标准化指标。提出以信贷服务为主、覆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流程的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二是确定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组织方式及流程。按照法人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监管评价组织机制,按年度实施评价。评价工作分为银行自评、监管信息收集、监管初评、监管复审、评价结果通报、档案归集等环节,各环节均有具体职责分工要求。三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明确评价结果的运用方式,突出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联动,强化监管评价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导向作用。

 

2.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三是规范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披露,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清收。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报告、自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提出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业务逐步有序压降。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所有存续互联网贷款业务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发布实施《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补齐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3.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六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三是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贷款使用监测指导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六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扶贫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力度。

 

 

行业热点

 

1. 银保监会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7月上旬,银保监会向系统内各级派出机构和银行保险机构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通报了近年来对相关机构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整改的工作要求。

 

银保监会通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等方面。在通报问题的同时,银保监会对规范整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发展理念;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审慎经营,推进业务规范转型;四是全面排查整改,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2. 多家银行因信贷资金炒股被罚  监管组合拳严防资产泡沫

今年6月以来,上证指数连续上涨,尤其是进入7月后,涨幅进一步放大,相继突破3000点、3200点和3400点,投资者跑步入场,市场资金激增。同时,监管机构对于入市资金来源的监管也在加强,对股市的过热情绪有望形成抑制。监管层近期也已出台多项组合拳以抑制金融风险,降温市场情绪,目前已有多家银行遭到处罚。例如在7月15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布的关于广发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行因贷款分类、信用卡“财智金”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被处罚220万元。据了解,此次处罚广发银行的依据之一是《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规定的第三点、第四点和第五点,这三条内容分别为严格禁止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加强个人消费信贷管理,防止消费贷款变相流入股市、强化贷款“三查”制度,加强贷后资金监督。值得指出的是,第五点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贷款的管理的监控能力,切实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尤其是加强贷后检查,对贷款投向和资金使用用途进行有效跟踪和检查,防止贷款被挪用。除了广发银行,自6月份以来,已有多家银行也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而被罚款。

 

3. 花呗开始接入央行征信!

7月28日,“花呗部分用户接入央行征信”这一话题带着网友的各种疑问冲上热搜。支付宝客服表示,目前只是部分用户群接入了央行征信,未来会对用户全量覆盖。根据客服的提示,在花呗《相关合同及产品说明》中,如果有《个人用户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那么你的信息已经接入征信。如果仅有《花呗服务协议》、《芝麻服务协议》以及产品说明则你的相关信息还没接入征信。支付宝官方回应称,自2018年5月花呗宣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以来,已经有数十家金融机构参与共同服务花呗用户。而近期出现了大批用户接入央行征信的现象,是由于“近期根据部分合作金融机构的要求,为了持续给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需要对这部分用户的服务协议进行升级,其中包括用户需同意征信授权。”

而支付宝客服还表示,目前花呗升级是邀约制,首先是优质客户,未来会对用户全量覆盖。支付宝客服还强调称,只要用户不授权,用户相关信息就不会报送至央行征信中心。用户如何得知是否上征信?在“花呗”-“我的”-“相关合同及产品说明”栏目中,若页面出现《个人用户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的用户会接入征信,而仅有《花呗用户服务合同》《芝麻服务协议》与产品说明的用户则未接入征信。

 

4.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30日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

为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7月30日开展了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操作量50亿元,期限3个月,费率0.10%。

本次操作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公开招标,中标机构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换入债券既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也有城商行和农商行发行的永续债,体现了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的支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