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上海的疫情给上海的企业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影响,根据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目前上海市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为了全力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部委及上海市相关部门、各区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同时上海高院也出台了涉新冠疫情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经系统整理、研究和分析,本所特推出“复工复产专题”,包括政策支持和法律分析两个方面,以期对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和新冠疫情的法律适用做全面的整理和分析,便于企业和个人更好地适用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复工复产-政策支持”系列文章,分金融、科创、医药、文旅会展、租赁和劳动六个板块,对近期上述领域的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便于相关企业能够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和适用政策,促使政策落地。可以预见的是,解封后因新冠疫情而导致的商事领域纷争会不断涌现,为了让更多人理解新冠疫情的法律性质、法律适用及其对各行各业的法律影响,“上海市复工复产-法律分析”系列文章包括新冠疫情的法律性质、法院裁判指导意见、对融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对赌协议的影响以及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应对意见和建议。以上,供各位同仁参阅。如有不当之处,请斧正。
2022年的新冠疫情突如其来,上海的疫情给辖区内的企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国家有关部门、上海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近期相继公布了一系列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举措及细则。
在科技领域,政府及各部门亦颁布了各项优惠政策,助力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及发展。本文以科技行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为切入点,从抗疫产品研发支持政策、科创项目办理优化政策、抗疫科技企业财政支持政策、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科技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科技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等层面出发,对国家有关部门、上海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颁布的科技行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以帮助企业及个人更为详细地了解自身适用的优惠政策,共克时艰,渡过难关。
一、抗疫产品研发支持政策
政策概览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2】普陀区《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2022.03.29)
【3】徐汇区《关于徐汇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3.31)
政策摘要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实施2022年市级应急科技攻关。支持科技企业聚焦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及中药、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设备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重点方向,组织力量开展研发生产。
加快抗疫产品应用推广。对企业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产品,优先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优先予以认定。
保障疫情防控技术、资源支撑。全市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相关科学仪器设施等资源平台,在满足自身防疫需求下,积极对外提供技术资源支撑保障。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对外提供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等技术和资源支持,服务抗疫需要。
2.普陀区《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2022.03.29)
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优的“数字经济”和“新基建”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各类项目资助,优先给予区“3+5+X”产业政策各类资金扶持。鼓励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并落地应用,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优先给予区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在疫情期间,对本区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给予企业宽带服务、云服务、移动办公等服务月租费用减免。(责任单位:区科委)
3.徐汇区《关于徐汇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3.31)
引导企业助力疫情防控。支持区内外人工智能企业开展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示范,针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后补贴支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加快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对相关产品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资金支持。对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信息服务等行业领域企业享受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兑现程序,各类涉企扶持资金(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上半年拨付进度力争达到70%;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及相关部门)
4.金山区《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2022.04.05)
支持新冠病毒防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对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生产和检测企业购入新的生产检测设备,按照设备购入支出的30%给予支持。对新冠病毒疫苗、药物、诊断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给予支持,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对进入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获得临床批件,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
5.青浦区《关于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5.03)
进一步加大重点产业链企业支持。对纳入区级“白名单”企业中,属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信息、汽车零部件、商贸等重点产业链企业,满足上述第4条措施中第1项支持条件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的支持金额。(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加快数字经济和科技产品防疫应用。以长三角数字干线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数字化防疫应用,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引领性、示范性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相关项目资助。对在疫情期间积极进行科技研发攻关、投入疫情防治防控急需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形成的产品进行优先采购或推广。按照相关产品当年营业收入的10%比例,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二、科创项目办理优化政策
政策概览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政策摘要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优化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企业科技信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全部实施“视频核验+远程受理”,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
优化在线服务。发挥8008205114/4008205114科技服务热线、“上海科技”微信公众号、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作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一对一指导服务。
优化信用管理。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进展、数据报送延误的,经报备审核后,不纳入失信记录。
2.静安区《静安区关于应对疫情帮扶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22.04.06)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信用修复流程推广,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3.闵行区《闵行区科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平稳发展相关举措》(2022.04.23)
加快市级项目区级匹配。对列入市级应急科技攻关、疫情防控专项的重点项目,对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专题赛项目,提前介入服务,及时落实市级防疫扶持政策匹配资金。
提早启动区级科技项目。5月份启动民生科技、重大产业技术攻关等项目申报,项目审核立项时间缩减25%。
缩短区级项目评审流程。在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开设防疫期间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专项政策申报、审核绿色通道,通过网评等方式加快项目审核,统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评审流程。
延长科技服务事项受理。及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张江闵行园区非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等火炬统计截止时间,延长科技小巨人(含培育)等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报送时间。
放宽科技项目验收期限。科技企业因疫情期间导致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结题验收、年度绩效评价等发生延误的,市级项目经报备审核通过后适当放宽时限;区级项目验收等事项可延后3个月;由于疫情影响导致科技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不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优化一网通办审批流程。疫情期间,进一步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企业科技信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变更、补遗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
三、抗疫科技企业财政支持政策
政策概览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政策摘要
1.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鼓励科技企业为抗疫作贡献。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支持中小企业强化抗疫研发。加快2022年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立项、资金拨付等进度;在2022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设置疫情防控专题赛。
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提高至50万元,即日起可在“上海科技创新券平台”申领;加快创新券申领、使用、兑付,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2.普陀区《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2022.03.29)
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在二季度申请先行兑付2022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委、相关部门)
3.金山区《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2022.04.05)
支持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大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提升服务业引导资金对软件开发、远程医疗、视频会议、协同办公、消费平台等领域申报项目的扶持比例,最高30%。鼓励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本年度纳统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根据营业规模给予奖励,最高15万元;鼓励平台型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每培育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概览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02.28)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03.01)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03.02)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03.14)
【5】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6】杨浦区《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4.06)
政策摘要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02.28)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03.01)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03.02)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03.14)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落实企业税收政策。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6.杨浦区《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4.06)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7.闵行区《闵行区科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平稳发展相关举措》(2022.04.23)
落实科技企业税收政策。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8.嘉定区《嘉定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促发展政策措施》(2022.04.27)
支持企业降本减负。重点支持制造业,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五、科技企业房租减免政策
政策概览
【1】上海市国资委会、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2022.03.31)
【2】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3】黄浦区《黄浦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2022.03.29)
政策摘要
1.上海市国资委会、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2022.03.31)
(一)实施主体
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二)适用房屋
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三)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四)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2.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落实载体房租减免。2022年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中,对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取消评估资格;对落实相关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载体,市区两级根据服务绩效优先给予运营补助。
3.黄浦区《黄浦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2022.03.29)
支持企业降本减负。对重点商务楼宇和纳入区级统筹管理的文创园区、科创园区(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承租非国有房屋租赁的管理方:对中小微企业租户予以租金减免的,参照减免金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4.金山区《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2022.04.05)
实施房租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租方认定后,用于生产经营、商业经营的免除3个月租金。其中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房屋,再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不超过6个月租金。存在转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行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对租用其他性质的经营用房,鼓励资产方为承租户减免租金。鼓励本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入驻团队减免3个月房租,对实施减免的创新创业载体,结合年度服务绩效评估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机管局、区财政局、区科委,各镇、街道、园区)
5.杨浦区《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4.06)
引导市场减免租金。鼓励科技园区、文创园区、大型商务楼宇和商场、孵化器和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减租、缓租,经认定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
六、科技企业融资支持政策
政策概览
【1】上海市科委《关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助企纾困的通知》(2022.03.30)
政策摘要
1.上海市科委《关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助企纾困的通知》(2022.03.30)
一、科技履约贷
服务对象:注册在上海实际经营满3年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在1000万-3亿元,针对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入库企业销售总额可放开,原则上最近一年盈利,并能提供税单、对账单、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
授信额度:首次申请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100万-500万元,续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优化举措: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方式,并开辟绿色通道,针对申请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的企业,经银行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推荐;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防疫物资、防疫药品、国计民生重点和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经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推荐。
二、科创助力贷
服务对象:注册地在上海成立满1年且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下且有明确金额的订单或客户合作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框架订单。
授信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为50万-300万元。
优化举措: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模式,针对材料完备且银行审批通过的企业直接采取备案推荐方式。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大的小微、民营企业。无需担保费。
三、科技微贷通
服务对象:注册在上海实际经营满1年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1000万元以下且有相关订单的小微企业。
授信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为50万-200万元。
优化举措: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模式,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备案推荐。
四、科技小巨人信用贷
服务对象:历年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及小巨人培育资质的企业。
授信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万元。
优化举措: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方式,针对申请材料完备的企业,1-2个工作日完成线上备案推荐。
五、生物医药临床责任试验保费补贴
服务对象:符合《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范围的企业和机构:在本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申办者(个人除外)、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机构和企业,以及提供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企业。
补贴范围:药品为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化学药品第1-3类;中药注册分类第1-4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为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分类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为现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补贴额度:已实际支付保费的50%。单份保单的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优化举措:除集中受理外,对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研究的企业和医疗机构投保“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的开通单独受理通道,优先审核。
2.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04.02)
落实科技金融保障。对申请无还本续贷、展期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续贷续保;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息降费,确保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融资成本。
3.闵行区《闵行区科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平稳发展相关举措》(2022.04.23)
加大科技贷款支撑力度。防疫期间每周征集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给予科技贷款。对获得科技信贷(履约贷、微贷通)的科技企业在2022年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补贴。
附:科技相关优惠政策文件总览
国家支持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02.28)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03.01)
市级支持政策
【1】上海市科委《关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助企纾困的通知》(2022.03.30)
【2】上海市国资委会、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2022.03.31)
各区支持政策
【1】黄浦区《黄浦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2022.03.29)
【2】普陀区《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2022.03.29)
【3】徐汇区《关于徐汇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3.31)
【4】金山区《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2022.04.05)
【5】杨浦区《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04.06)
【6】静安区《静安区关于应对疫情帮扶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22.04.06)
【7】闵行区《闵行区科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平稳发展相关举措》(2022.04.23)
注:以上政策措施暂统计至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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