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快讯
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刘宁主任团队代理的某艺人与经纪公司经纪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某仲裁委员会近日作出仲裁裁决。
刘宁主任带领的律师团队成功帮助该艺人解除与经纪公司的合同关系,并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解约赔偿金,该艺人从此恢复自由身,演艺事业迈上更高的平台,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案件概述
某艺人(“艺人A”)为一名小有名气的歌手,与某经纪公司签订《经纪合同》,以期包装出道。然而,该经纪公司却未能为艺人A提供有价值的演艺资源,甚至恶意拖欠应付报酬,不仅导致艺人A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也大大埋没了其歌唱才华。
艺人A遂根据《经纪合同》的约定单方通知经纪公司解约,转而在某平台运营直播账号,一炮而红。经纪公司起诉,主张该艺人擅自直播违反合同约定,要求艺人A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高额违约金,同时艺人A在某平台的全部收入应属于经纪公司,相关赔偿金额合计高达千万余元。
刘宁主任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资料、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组织了39份新证据。在庭审中,代理人结合证据材料就经纪合同的性质如何判定、经纪公司的损失如何确定、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是否满足、违约金金额是否过高等问题作出系统性抗辩,并向仲裁庭提交了万余字的答辩状及类似案例作参考。
最终,在刘宁主任团队的努力下,仲裁裁决支持《经纪合同》解除,就巨额违约金,仲裁庭亦驳回了经纪公司的利润损失、成本损失等仲裁请求,大大降低了赔偿金额,取得了良好效果,成功维护了客户权益。
坤澜建议
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解约纠纷并不少见。由于艺人相对于经纪公司处于弱势地位,只得妥协签订“不平等条约”。而一旦遇到经纪公司的不公对待时,要么不得已选择熬到合约到期,要么只得赔付巨额违约金以“赎回”自由。
坤澜所目前已代理多起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经纪合同纠纷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结果。我们建议,艺人在与经纪公司签订经纪合同时,应当加强防范意识,着重注意己方权利义务、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的设定,必要时由专业律师把关,加强合同审核,在源头上控制后期风险。
代理律师介绍
刘宁 主任
主要执业领域:金融、房地产、科创、不良资产、建设工程、收/并购及争议解决等。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市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协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李欣 主任助理
主要执业领域:金融、房地产、不良资产、建设工程、及争议解决等。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具备证券市场服务资格;专注于重大疑难案件的争议解决及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的诉讼/仲裁和非诉项目,成功参与办理过数起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61853895
电子邮件:info@kunlanlaw.com
邮政编码:200041
网址:www.kunlanlaw.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北17楼